银行金融类时间同步解决方案推荐使用:北斗邦泰T600-BDRBP时间同步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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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方案概述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大量的信用卡用户可以方便的上网接受电子邮件,为电子账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使用环境。银行通过使用电子账单可以大幅度降低运营成本,同时,由于电子账单替代了传统的纸质账单,可以每年节约大量的纸张消耗,有利于建设节约环保型社会。但是,电子账单由于存在着易被无痕篡改的特性,使得普通电子账单的可信性、证据性缺失。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让电子账单与纸质账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预防和减少假冒、篡改电子账单进行金融欺诈,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人民银《电子支付指引(号)》的有关规定,依托由授时中心和联合信任共同建设的可信时间戳服务中心的时间戳服务推出了《可信时间戳银行电子账单解决方案》。
方案易于部署,对银行现有电子账单系统改动量小,银行发送的电子账单含有数字签名及可信时间戳,能有效的验证电子账单由谁签发、在什么时间签发的、签发后内容没有被篡改过。满足银行电子账单作为可信电子凭证的要求,具有与纸质账单同等的法律效力。
2、普通的电子账单存在的问题
在银行信用卡电子账单系统中,防止电子账单的篡改、伪造,保证签发电子账单时间的权威可信,银行保留不可否认具有法律效力的账单凭据,增加系统可信性是关系到银行信息化系统适应社会需求,深入发展的重要关键。
2.1签发时间不可信现时银行电子账单系统的电子账单时间通常都是以服务器所记录的时间作基准,可是这些时间系统存在着很容易被人修改的可能,导致存在数字签名的伪造性存在,电子账单所牵涉的账单内容、签发时间或其它文件内容都可能会被人篡改,大大降低了系统可信性。
2.2 数字签名有效性
在保证电子账单内容的完整性及证明银行身份的不可否认性上,可以通过采用数字证书实现,但是数字证书存在有效期,由数字证书签名的电子文件在数字证书有效期后,将无法证明电子文件在数字证书有效期内签署,无法防止伪造,如果出现纠纷,仅采用数字签名技术的电子账单在法律效力上存在问题。
2.3 银行实施电子账单缺乏具有法律效力电子凭证由于电子账单通过互联网传递,存在可能被伪造,篡改的可能,一旦用户与银行间因电子账单的真实性的出现的纠纷,双方都无法出具另一方进行相关行为的仲裁的依据。需要银行在签发电子账单后保留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凭证,避免运营风险。
3、可信时间戳在银行电子账单系统应用必要性
通过采用权威第三方时间戳中心时间戳对电子账单内容进行固化,独立与银行电子账单系统的第三方权威时间认证不但保证了电子账单时间的不可伪造,消除了各方质疑;通过时间戳有效保证电子账单内容的防篡改,保证了电子账单具有与纸质账单同等的法律效力,促进了电子账单的普遍采用,极大了保障了银行与用户双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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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北斗邦泰时间同步服务器T600-BDRBP作为时间源,同时可选北斗、B码等时间源,内嵌国际流行的NTP/SNTP协议,同步网络中的所有计算机、控制器等设备,实现网络授时, 广泛应用于金融、通信、电力、交通、广电、安防、水利、石化、冶金、国防、医疗、教育、政府机关、IT等领域。
卫星对时服务器设备采用全模块化结构设计,不仅实现了板卡全兼容,还提供了丰富的信号接口资源和开放式特殊接口设计平台,具备优异的兼容能力。可提供多路NTP/SNTP信号、PTP信号、脉冲信号、IRIG-B信号、DCF77信号、时间报文,可以满足不同设备的对时接口要求。